关于认真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 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尊敬的各位长者、家属、来访人员: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民电〔2022〕87号】文件规定和高新区社会事业局通知,自即日起,南宁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民政部制定的《新冠肺炎疫情地区及发生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五版)》执行(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就公寓新冠疫情防控管理的相关防控要点通知如下:
一、禁止在院老人家属和外部人员进入公寓
1、原则上暂停外部人员进入公寓,根据需要对特殊情况下允许进入公寓的人员实行入院“五必须”制度,门卫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查验和管理:(1)必须出示身份证并进行实名登记;(2)必须体温测量正常;(3)必须持有健康绿码、7日内未在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的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记录(境内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记录、境外回国人员应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后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记录);(4)必须观察询问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5)必须根据允许进入人员类别采取二级防护措施。
2、极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公寓的外部人员的禁入情形: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禁止入内:(1)7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疫区人员;(2)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3)体表温度(腋温、耳廓、额等体表温度)≥37.0℃;(4)有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5)有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6)有其他疑似症状。
3、特殊情况临时进入公寓的外部人员的出入管理。上门紧急维修检测、医疗服务等特殊原因需临时进入公寓人员必须符合“五个必须”的入院要求,无上述禁入的“6种情形”,按照二级以上防护要求做好防护,并在院门外更换清洁防护用品,由专人陪同在指定区域和路线活动,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其离开公寓后,必须对所到区域进行全面消毒。
4、入住老年人出入管理。(1)在老年人原则上不批准外出。(2)原则上暂停接收社会老年人新入住。(3)因外出就医等特殊原因需返院和特殊情况需要新入住的老年人,无上述“6种”禁入情形,除符合“五个必须”入院要求外,还需经过7天集中健康监测后,提供“三天两检”(两次核酸检测间隔超过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记录,由公寓保障专用车辆闭环接入院。
5、封闭期间,入住老年人需外出就诊的,应与家属和老年人商议一致后,由老年人家属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送医,隔夜返回公寓的必须提供24小时以内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
二、物资物品出入管理
所有老人家属送来的物资物品必须与在院老人无接触进入公寓。公寓门外设立物资交接区,门卫工作人员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药品或者订购物品,送货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实名登记,必须体温测量正常,必须持有健康绿码、7日内未在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的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记录(24小时内),必须无咳嗽、流涕、呕吐、腹泻等疑似症状。公寓接收物品的工作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对拟进入公寓的物资外包装表面进行消毒(75%医用酒精或含氯1000mg/L消毒剂),消毒后静置30分钟后,方可拆除外包装。拆除外包装后,如还有内包装且能够消毒的,按照“消毒一层、去掉一层”的原则再次消毒。接收物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立即洗手或手消毒后方可转交老年人,并请领取人核对和签字确认。消毒应采用喷洒和擦拭相结合的方式。消毒完成并且条件允许时,可再使用紫外线灯进行消毒。对于物资交接区,使用75%医用酒精或含氯1000mg/L消毒剂每天消毒3-4次。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如有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谢谢!
南宁市金太阳老年公寓
2022年7月16日
(声明:文章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及立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更正或删除)